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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立外商投资对外贸易企业

 

  

 

1、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、合同、章程;

2、中外各方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(复印件),资信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;

3、拟设立合资外贸公司的进出口商品目录;

4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中外各方近三年的年度会计报表;

5、商务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
 

 

 

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《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暂行办法》(外经贸部2003年1号令,2003年1月31日公布,2003年2月1日施行)

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商务部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(2004年11月30日公布,2005年1月1日起施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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